我十三歲就跟著媽媽信了主耶穌,信主後也努力恪守主的教導:愛人如己、包容忍耐。每次去親戚朋友家我都會主動幫忙幹活;我也常常把自己的零花錢施捨給那些乞討的人;看到村裡的老人提水,我也會主動去幫忙。因著我這樣的熱心腸,父母和親友都很喜歡我,還常常誇我懂事,是個好人。我也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好人,是主所稱許的。

2013年4月,我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,記得第一次參加聚會時,弟兄姊妹禱告時都說自己被撒但敗壞至深,沒有真正人的樣式,我聽後很不服氣,心想:我是個好人,我才不像你們這樣禱告呢!直到後來在神話的審判刑罰和事實的顯明中,我才認識到自己確實被撒但敗壞至深,不是一個真正的好人。

那是在2015年,我和兩個姊妹一起盡修改文章的本分,這兩個姊妹不太會使用電腦,我就主動教她們在電腦上批注修改文章的方法,有時她們的電腦出現故障,或者文章沒保存好等,我就馬上停下手中的活耐心地教她們。為此,兩個姊妹都說我對人既有愛心,又有耐心,還常感嘆道:「以往在家裡,我孩子都不會這樣耐心地教我,只有弟兄姊妹才有這樣的愛啊!」聽著姊妹們的誇獎,我心裡美滋滋的,更加覺得自己是個有愛心的好人,再幫助她們時就更有勁了。一個多月後,教會又安排趙姊妹和我們一起修改文章,因她對電腦操作很嫻熟,後來兩個姊妹有不懂的問題也經常找她幫忙。每當看到姊妹們找她幫忙而不找我時,我心裡就很難受,覺得自己在她們心裡失去了地位。再看到接待家的阿姨很關心趙姊妹,吃飯時也和她有說有笑,我就感覺大家都喜歡她而忽略了我,因著她搶了我在眾人心目中的「位置」,我心裡就不由得嫉妒她,甚至不想和她們說話,只想一個人靜靜地呆著,幫助姊妹的動力再也沒有了。後來趙姊妹和另一個姊妹因修改文章意見不統一產生了矛盾,從那以後,那個姊妹有難處時就不再找趙姊妹探討了,而喜歡找我一起商量,文章存在問題時也找我一起看,我心裡很高興,甚至得意起來,覺得這回自己終於被人看在眼裡了,又很樂意地去幫助姊妹們。但對她們之間的矛盾我裝作不知道,甚至想她們不合更好,這樣她們有什麼問題都會來問我,都能看重我了。

幾天後我被調到別的地方盡本分,有一天,我看到一段神話:「衡量人的所做所行是善是惡這個標準是什麼?就是你心思所想的、所流露出來的、所行出來的有沒有實行真理的見證,有沒有活出真理實際的見證。你如果沒有這樣的實際,沒有這樣的活出,無疑你就是作惡的人。作惡的人在神那兒怎麼看?就是你心思所想、你外表做出來的不是在為神作見證,不是在羞辱撒但、打敗撒但,而是處處都是羞辱神的記號;你也不是在為神花費,不是在為神盡上你的責任與義務,而是為你自己。『為自己』言外之意是為了什麼?為撒但。所以到最終神就會說:『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神不紀念了,賞賜沒有了,在神那兒不是善行,成了惡行了,這不是一場空嗎?」(摘自《基督與教會工人的座談紀要·把真心交給神就能得著真理》)神的這一句句審判之語如同兩刃利劍刺透了我的心,讓我看到自己並不是好人,因為我心裡所存的盡都是惡。想到之前我和姊妹在一起時,外表上雖不動聲色,但我暗地裡卻在跟姊妹爭奪地位,怕姊妹高過我了,人都擁護她而冷落我,就想把她比下去,讓人心裡都有我的地位,我所流露的就是「一山不容二虎」的思想觀點,這時才意識到自己的本性原來這麼惡毒,在弟兄姊妹面前外表很有愛心,誰都不知道我裡面還有這些惡毒的想法,就連我也被自己外表的假相蒙蔽了,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好人。我又看到神的話說:「以前人都認為啥呢,都認為信神性情變化就是做一個老好人,外表呢有點人樣,有教養啦,能忍耐啦,或者是外表敬虔啦,或者是外表有愛心啦,能幫助人啦,好施捨啦,總的來說就是做一個人觀念想像裡頭人認為的一個好人,……神要拯救人,神說了許多話,作了許多工作,他讓人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?是讓人成為一個有真理作思想主導、有真理作人生存座右銘的人,不是讓你像一個木頭人一樣沒思想,更不是讓你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沒有脾氣、沒有正常的喜怒哀樂,而是讓你做一個愛神所愛恨神所恨、能夠喜歡神所喜歡的、厭憎棄絕神所厭憎的這樣一個正常的人。……所以我就說你們不明白什麼叫性情變化,你們只是在行為上,在外表的作法上,在你們的脾氣上、性格上來約束自己,這個不可能達到性情變化。你看神哪句話說過,你們應該約束自己,不應該隨便亂說話,不應該隨便有喜怒哀樂,不應該亂發脾氣、亂暴露天然,也不應該亂買衣服、亂穿衣服。神這些話說了嗎?神即使有的部分提到也不是主要的地方,也不是性情變化的主要方面的真理,神的話只是大量地提到人的敗壞實質,提到如何認識人的敗壞實質,人怎麼追求才能達到性情變化,怎麼追求才能達到真實地認識人的敗壞實質,從這些敗壞的性情裡頭走出來,然後按神的要求去做,做一個合神心意的人,做一個滿足神心意的人……」(摘自《神的交通講道·什麼是性情變化與性情變化的路途》)神的話使我明白了,神並不根據人外表的行為來判斷人所做的是善還是惡,而是看人能不能愛神所愛、恨神所恨,神所要求的是讓人能夠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如自私卑鄙,惡毒,狂妄自大等等,然後按照神話、真理實行,作一個神滿意的人。人外表有一些好行為,如:活出很敬虔,有愛心,讓人看為好,但是人的撒但本性沒有變化,就不是好人,神也不稱許。回想我所想、所做盡為滿足自己的名譽地位,神怎能不厭憎、恨惡呢?揣摩著這段神話,想想我以往幫老人提水,給親戚朋友家幹活都是外表的好行為;再想想姊妹剛來時沒衣服穿,我就把我的衣服和鞋子給姊妹,外表上似乎我對姊妹很有愛心,但實際上並不是出於真實的愛心,而是為了讓人誇獎我、高看我;當趙姊妹和另一個姊妹產生矛盾時,我不交通真理幫助她們,反而趁機東山再起,在姊妹中間樹立自己的「高大形象」讓人崇拜。在神話和事實的對照下,我才看清自己的人性實在太壞了,還在人面前給人一副「好人」的假臉,自己不就是一個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嗎?哪裡是一個好人!想到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,我感到特別地懊悔、自責,心裡開始恨惡自己,立志以後不再做這種假好人了。    

後來我又調到另一個地方和兩個姊妹一起盡本分,不久那兩個姊妹也因生活鎖事產生了矛盾。一天早上,一個姊妹說出自己對另一個姊妹的成見時,那個姊妹聽後很難受,忍不住哭起來,兩個人的關係也陷入僵局。看到這一幕,想到我以往只顧維護在人心目中的地位,卻不維護神家利益,甚至存著惡毒的心,巴不得別人相處不好,好顯出自己。現在發生這樣的事,知道自己該扶持幫助姊妹,也知道神藉此檢驗我能不能放下自己的存心、慾望按神的要求做。我想起神話說:「人能盡上自己的責任,盡上自己的義務與本分,放下私慾,放下自己的存心、動機,體貼神的心意,把神的利益、神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這樣做人好,活得光明磊落,不是窩囊、齷齪、卑鄙,這是人該活出的形象,是人該做的。」(摘自《基督與教會帶領工人的座談紀要·把真心交給神就能得著真理》)神的話為我指明了前行的方向,讓我明白了要想成為一個真正的好人,就要放下自己的存心,私慾,把神家利益放在首位。於是,我便向神禱告:「神啊!我願意向你悔改,願意憑愛心幫助姊妹,但我不知該怎麼交通能解決姊妹之間的成見,願神帶領她們彼此能敞開心,能從神的作工中進入!」我找了一些神話讓兩個姊妹看,後來她們敞開心交通後,誤解和隔閡都消除了。從這次經歷中我體會到只有存著一顆滿足神的心來做人、做事,心裡才有真正的踏實平安;也只有按神的要求做,性情得以變化,才能活出真正人的樣式。

後來在和弟兄姊妹相處時,我不再注重以給弟兄姊妹物質的幫助來維護與他們的關係,而是注重在流露敗壞時先反省認識自己不對的存心;說話、做事時也注重接受神的鑒察,擺對自己的存心,多考慮怎麼做對教會工作有利;看到弟兄姊妹情形不好時,我就盡我所能地去交通真理,幫助扶持,使弟兄姊妹得到靈裡的供應。當我能放下自己的存心慾望為滿足神做一點事時,心裡也感到特別地踏實、釋放,和弟兄姊妹相處也越來越融洽。雖然我還沒有達到完全的變化,但我相信藉著經歷神的作工,我的敗壞會越來越少,最後必能活出一個真正人的樣式來滿足神,從而成為一個真正的好人!

純潔